社區資訊站

永樂國小社區資訊站

資訊設備開放申請

 

申請辦法

一、開放時間:5月28日(一)起,每週一、二上課日8時至12時開放申請(國定假日及寒暑假不開放)。

二、社區資訊站位置:本校圖書室

三、服務對象:以蘇澳鎮民眾為優先

四、可借用之設備:15吋筆記型電腦、10吋平板電腦、4K攝影機

五、借用前請先查詢可借用設備之數量,服務電話03-9962840轉9或12。

六、借用規定:

 1.民眾得於開放時間到校借用電腦設備,外借期限為7天,不可續借。

 2.同一戶籍者限借用一台電腦設備,經發現借用二台以上者,將停止其借用權利。

 3.借用者於網站(或到本站辦理)填寫本申請表後至資訊站,並出示身份證(正本)後,始可借用。

 4.請當面清點設備機型與配備數量,了解設備使用方法,如有問題,請立即告知管理人員。

 5.借用者若未滿18歲,需繳交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書(正本)。  

 6.借用者借用期間須負保管之責,歸還時由站方管理人員現場點收完畢,設備歸還時若損壞或遺失,需負賠償之責。

七、使用規範:

 1. 設備使用以網路學習、從事學術研究……等為原則。

 2. 請勿自行拆裝任何硬體設備以及任意root或刷機,如發現有上述行為,將停止借用權利。

 3. 使用時請自行備份相關資料檔案,使用完畢請自行將個人檔案刪除,本站不負保存檔案之責任。

 4. 所借出之設備,已安裝預設之作業系統及應用軟體,請勿私自更換。

  若於借出期間擅自更換,除須自負版權責任,並於歸還時恢復原有的作業系統。

八、申請表下載:

  資訊設備申請表.pdf

  父母(法定代理人)同意書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