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縣蘇澳鎮永樂國民小學99學年度反霸凌教育宣導實施計畫
一、依 據:
(一)宜蘭縣府教學字第0990186975號函。
(二)99學年第二學期校務計畫。
二、目 的:
(一)加強校園師生對霸凌行為應負之法律責任認知。
(二)增進校園師生法治素養,提昇法治知能。
(三)透過相關資訊的宣導與傳遞,及利用法治課程與相關活動
之機會,以增進學生防制霸凌的觀念及預防措施。
三、實施對象:全校學生
四、實施時間:100年2月18日、08:05~08:45
五、實施地點:活動室。
六、實施方式:
(一) 請蘇澳分局派講師到校進行宣導活動。
(二)以青少年及校園發生的實際案例為主要宣導內容。
(三)加強學生自我保護觀念、霸凌通報流程及相關的法律責任。
七、本計畫呈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或補充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