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實施依據:
一、教育部95.6.21發布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」。
二、教育部98.10.27台語字第0980186491號函辦理。
貳、實施目標:
一、藉由母語傳播的力量,保存母語的多樣性,使學生對母語和傳統文化能有更進一步之認識。
二、整合與規劃學生本土語言課程聽、說、讀、寫的能力,並融合、落實本土教育於九年一貫各領域課程中。
三、落實以台灣為主體之本土化教學,期使學生透過學校母語日的活動,能深度學習並深刻感受本土語言之美,進而培養愛護本土、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。
四、增進學生對本土語言、歷史、地理、自然及藝術之認知,並透過傳承與創新,成為延續文化香火之新動力。
五、培養學生對各族群文化的了解與尊重,使之能以開闊的心胸,進而拓展宏觀的視野。
六、了解並欣賞台灣各族群語言、文化、傳統技能及歌舞之精髓,使學生能尊重多元文化,促進社會和諧。
七、期望家長與社區民眾能深入了解學校推行本土語言之現況,加強家長主動在家中使用本土語言之動機。
八、擴大建立使用本土語言環之境機制,促進家庭與社區整合功能,以發揮本土語言推動成效。
參、實施原則:
一、活動內容以生活化、趣味化、統整化為原則,透過不同領域之特性,活化「教」與「學」雙向進行之學習活動。
二、活動過程以強調「生活接觸、活動參與」為主體,並經由學習、討論、統整進而實際建構知識。
三、藉由不同活動內容與過程,展現學生學習成果,並有效豐富本土語言學習內涵,進而體認「人親、土親、文化親」的意蘊。
四、形塑優質的校園語言文化,並藉由教師以身作則之表率與帶動,期使母語自然形成 公共語言。
肆、實施對象:
本校全體教職員工、學生、家長暨社區民眾。
伍、實施語別:
一、於每學期開始前進行全校學生母語調查,並依據學生需求進行母語課程安排。
二、102學年度實施母語教育課程包含台灣閩南語與原住民語(阿美族語)。台灣閩南語課程為一至六年級每週各一節;原住民語(阿美族語)以外加方式(每週一節)聘請專長教師到校為學校原住民學生授課。
陸、實施時間:
102年8月至103年7月,訂每週五為本校母語日,相關活動包含下列語言:台灣閩南語、原住民族語。
柒、實施重點:
一、將「學校母語日」活動納入本校校務計畫,以利推行。
二、規畫設計家庭聯絡簿時,特別在母語日當天加註「母語日」,並附母語日使用「母語檢核表」。
三、母語日當天下課時間及日常生活對話、打招呼、接待訪客等,均以母語應答為原則。
四、母語日當天朝會報告均以趣味及活潑之母語方式呈現,並安排教師或學生輪流上台唸或說母語俗諺。
五、晨間時間播放本土傳統歌謠、戲曲,供全校師生欣賞與收聽。
六、母語日當天授課時除專有名詞或專業術語外,師生互動盡量以母語對答為原則。
七、各領域教學時間,均適時配合主題做課前母語熱身活動。
八、定期實施母語傳統歌謠、答嘴鼓、盤喙錦等語言特色教學(如每週一句俗諺、每月一首歌謠),設計具創意、有趣及發人深省之活動,以提昇學生學習興趣。
九、將母語教學融入各領域教學暨各項校內外競賽活動中,選擇母語網站當補充教材教學。
十、校園及教室情境佈置均配合母語教學增闢母語專區,擺設相關書籍及多媒體教材等,以提供學童借閱與學習。
十一、設置本土教學母語專區,並介紹相關諺語、俗語意涵,以提昇學生學習興趣。